12月26日上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在32幢405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学习和集中研讨。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傅关福到会指导,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党委书记苏煜主持。

傅关福指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治模式、法治形态和法治道路,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相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他特别强调,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

苏煜在领学发言中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强调健全依法治院机制,完善党委议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学院治理现代化。坚持以师生为中心,依法保障师生权益,规范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重点环节,兼顾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实际成效。

王晓均聚焦学生工作,认为教育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阵地,结合当前学生工作面临的法治风险挑战,强调要把法治精神有机融入育人全过程。她提出强化学习、完善制度、深化教育、规范管理、精准防控、师德垂范等多项落实举措,以法治之力助推学生管理高质量发展。

王占军认为实现学科建设高质量发展,必须将法治思维贯穿学科规划与治理全过程。他强调健全规章制度,使学科重大决策、资源配置、评价激励等有章可循。强化学术规范与诚信教育,确保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法治框架下产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学科文化,完善学术委员会等议事规则,保障师生知情权与参与权。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新形势新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依法治理作为学院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