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为做好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荐工作(简称“推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钱旭升 苏 煜
成员:朱 佳 王占军 王晓均
二、职责分工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订、公布学院推免工作实施办法,核实学生申请资格,以及组织推免生遴选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对发现有疑似抄袭、造假、以及有名无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组织公开答辩。推免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主任牵头。
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 佳 王晓均
成员:闫 伟 刘景弟 程 潇 黄 璐
专家审核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朱 佳 王晓均
成员:殷玉新王小明竺丽英
三、推荐对象
202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推荐类型与条件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规定执行,按照推免综合成绩择优推荐。同时,学院加强对推荐人选的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表现考察,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综合成绩取原始平均学分绩点经增值比折算后的绩点与各类加分后的平均学分绩点的较大值,在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科研和实践创新能力更优的毕业生。
各类型及推荐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文件要求,各类型不能兼报。
五、推荐名额
普通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分配到学院。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以近三年各专业考研出国人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学生规模与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确定分配至各专业的名额,具体分配名额另行通知。
六、推荐程序
各类型推荐程序参照学校文件的规定执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监督、督促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程序、日程,按时完成推免工作。
具体程序:
1.推免工作小组向全体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公布推荐条件、名额、程序,有推免意向的毕业生提出申请,填写推免申请表和承诺书,并于9月7日下午15时前上交教务办。
2.9月8日前,推免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答辩审议。根据学院可推荐的上限人数,讨论推荐名单并确定推荐顺序。
3. 9月9日前,专家审核小组会议审核、审定拟推荐名单和顺序。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所有推荐学生名单、推荐顺序、证明材料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
4.9月12日前,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拟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由推免工作小组上报学校教务处。
5.农硕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行与省内农村学校和教育局联系,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必须有教育局盖章,直接将合同交于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确定推荐顺序。
七、其它
(一)推免成绩以9月6日为准。
(二)本《方案》若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本办法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