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主任谈话、年级辅导员了解情况、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审核,拟向学校推荐以下同学为教育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人选:
公示时间为6月30日—7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5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人冯老师,电话:0579-82282303,邮箱:544769237@qq.com,逾期视作认同公示结果。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