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级、2020级研究生:
根据2020级研究生手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现修订发布《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一)》,自2021年9月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一)2021年10月修订.pdf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7日
各2019级、2020级研究生:
根据2020级研究生手册《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现修订发布《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补充细则(一)》,自2021年9月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一)2021年10月修订.pdf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