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师大首页
  • English
  • 首页
  •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专业介绍
    学院领导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学院标识
  • 党建工作
    教工党建
    学生党建
    党员之家
    主题教育
  • 师资队伍
    特聘教授
    人才梯队
    专任教师
  • 学术科研
    重点学科
    项目申报
    科研成果
    科研仪器
    学术活动
  • 本科生教育
    课程建设
    通知公告
    专业介绍
    规章制度
    教学研究
    课程思政
    成果展示
  • 研究生教育
    招生就业
    培养工作
    学位工作
    导师简介
    导学思政
  • 教师教育
    微格实训
    教师技能考核
    教育实习
    教育研习
    基地建设
  • 国际合作
  • 社会服务
    自学考试
    教师培训
    合作办学
  • 学工在线
    学风建设
    科研与竞赛
    校园文化
    就业工作
    学生组织
    班级风采
    学生资助
    学子风采
    学生团建
  • 校友工作
师大首页
项目申报
    首页  学术科研  项目申报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01 浏览次数:261

各学院: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省教科规划办通知(浙教科规办〔2021〕2号),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

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

7.今年新增“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重点课题”和“港澳教育专项教育部青年课题”,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主题和级别上的差异申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组织专家加强指导,提高申报质量,并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5项。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1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附件3)。

(二)报送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1.纸质材料要求。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全规办文件中要求不独立装袋,但因省内评审需要,需独立装袋),并在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夹在申请书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文件袋内材料包括: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报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

专项课题使用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表填写即可。

2.电子材料要求。电子材料包括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相同的活页和申请书。活页或者申请书电子稿的文件名均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课题级别字母(活页/申请书)”(注意:学科字母在前)命名。

各学院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再将同一单位的所有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学院2021全规申报材料”。

考虑到限额择优遴选需要,由所在学院统一把申请书、活页及单位汇总表电子稿材料于3月21日上午10点前发送到skc@zjnu.cn,逾期拒不受理。科学研究院将组织专家根据给定项目限额数对我校所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确定我校拟推荐的项目,再联系拟推荐的项目负责人于3月27日前提交正式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

3.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4.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5.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附件3。

6.本年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名单将在全规办官网公布并酌情削减明年的申报名额。

  四、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申报材料请务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二)希望各学院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进一步提升课题申报质量。

 

省教科规划办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46782。

科学研究院联系人:曹美琦,联系电话:82280031。

 

    附件: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

        附件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3: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pdf

      附件4: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申请书.doc

       附件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材料汇总表.xls

      附件6:2021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他类别)-活页.doc

       附件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院

2021年3月1日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 邮箱:jky@zjnu.cn
  • 浙ICP备05001954号-1
Copyright © 2023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