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师研字〔2018〕30号),结合我院制定的《教师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考核办法(试行)》,现将教师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2022年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入学当年依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师研字〔2018〕30号)的文件获得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的2019级、2020级、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考核流程
根据《教师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考核办法(试行)》之规定,符合考核合格标准的同学,填写附件3《教师教育学院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2022年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将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并于2022年11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zsdjsjy666666@163.com。
逾期未提交本年度考核申请的同学,视为放弃参加本年度考核,统一以“考核不合格”的结论认定,不予发放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对应的2022年奖金。本次考核不合格的同学,可继续参加下一年的考核。
学院将根据考核标准逐一严格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对应的2022年奖金。
附件1:教师教育学院〔2020〕9号 教师教育学院关于印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考核办法(试行)的红头文件.doc
附件2:教师教育学院2019级、2020级、2021级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获奖名单.xls
附件3:教师教育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教师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