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手册《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我院实际,
现修订发布《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补充细则》,自2020年9月实施,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师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补充细则.docx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