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雷紫萱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雷紫萱(学号:201931330416),女,教师教育学院2019级小学教育194班学生。
在2020年12月22日学院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中,该生所在初阳公寓F2幢504寝室发现的LED化妆镜属于违规物品。经查证,上述违规物品属于雷紫萱所有。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雷紫萱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公布方式为学院网站公示及布告栏公示。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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